2022年11月16日吉林化工园区应急局接到吉林市应急局案件移送书,经调查发现吉林市佰源升经贸有限公司出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吉林化学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吉林市佰源升经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现予以公告。
吉林化工园区应急局
2023年4月19日
![]() |
![]() |
![]() |
![]() |
网站地图
|